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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共享空间、共享充电宝...万物共享之“共享电力”!
整理 | 365储能及智慧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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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共享电力”
共享单车、共享空间、共享充电宝......在这个万物皆可共享的时代,澳大利亚人根据自己的国家特色,还搞出了一个“共享电力”。
在光照强烈又充足的澳洲,如果一家人安装了太阳能电池板,获得的电力往往远超家庭所需,这时就可以将储存的电力定价出售。而对于那些不愿意花精力维护或是想保持房子美观的居民,则可以在系统里一键购买邻居的电力......
(youtube: great big story)
这样的概念意外的有点酷啊!
中国版“隔墙售电”如何操作?
相对澳大利亚的户用上“共享电力”,在中国,我们在工业用电方面目前试点的是“隔墙售电”。
“隔墙售电”允许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邻近的能源消费者,电网公司就输配电服务仅收取“过网费”。其意义在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的分布式发电业主可以不必只局限于一个用户(电网)。而可以较大程度的在一定范围内、与多个电力用户交易,提高了其电费收益的稳定性。因此,“隔墙售电”的可以进一步推动电力改革市场化交易,拓宽分布式项目售电渠道、提高收益率、降低对补贴的依赖性,减少国家新能源财政压力。
国家: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地方:加快落实市场化电力交易
国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分别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2月2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以及《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
今年两会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表示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比如让西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更多参与市场化交易,放开“隔墙售电”等,将有力于光伏发电的促消纳,为光伏发展开辟新的空间。
地方:
目前试点地区包括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天津市、江苏省、宁夏省、河北省、陕西省和安徽省。
今年3月,江苏省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试点通知”),为地方推动分布式电力“隔墙售电”。
(江苏省“隔墙售电”试点交易方式)
今年2月,浙江省发改委印发《2020年浙江省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中称加快推动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节能等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加快电力现货市场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效的电力市场体系,有序放开经营性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
多省鼓励新能源加配储能,为“隔墙售电”业务提高竞争优势
湖北:风电场项目申报需填写“风电场与储能相结合”的承诺且不得低于风电项目配置容量的10%
6月8日,湖北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其中《湖北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指出风电场项目申报需填写“风电场与储能相结合”的承诺,风储项目配备的储能容量不得低于风电项目配置容量的10%,且必须与风电项目同时建成投产,以满足储能要求。优先支持风储一体化、风光互补项目。在项目配置中,对接入同一变电站的风储与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配置风储项目。
山东:2020年申报竞价光伏项目要求配20%储能
6月5日,国网山东发布《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年山东参与竞价的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为97.6万千瓦,共计19个项目。根据申报项目承诺,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可以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
山西:新增光伏项目考虑配备15%-20%储能
近日,国网山西公司给山西省能源局出具了一份关于2020年新建光伏发电消纳意见的文件,文件建议,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应统筹考虑具有一定用电负荷的全产业链项目,配备15%-20%储能,落实消纳协议。
辽宁:考虑附带储能设施、有利于调峰的风电项目
5月14日,辽宁省发改委印发《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其中辽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指出,优先考虑附带储能设施、有利于调峰的项目。
内蒙古:光伏+储能优先考虑纳入竞争配置清单
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光伏电站储能容量不低于5%,储能时长在1小时以上。针对风电场,内蒙古积极推动乌兰察布市600万千瓦风电基地及配套储能设施建设。
......
进入2020年以来,光伏、风电、储能等成本肉眼可见下降,分布式能源的竞争性也在不断加强,发电侧用户直接参与电力交易的政策已经慢慢打开,电改不断推进,"隔墙售电"将为能源革命工业化提供更多可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