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基协披露了一则处分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一位80后基金公司专户投资经理,利用其管理的专户计划,为某个人证券账户获取快速交易及价格上的优势。经计算,上述交易产生违法所得共计约23万元。
记者注意到,该专户投资经理在2019年7月已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处罚,中基协原本将其终身加入黑名单,但该投资经理提交了申辩意见。如今本次纪律处分审理终结,该投资经理最终被处以“加入黑名单,期限为十年”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其提出了4点申辩意见,其中有一条是希望继续为金融市场建设贡献力量,但该申辩意见未被采纳。
图片来源:中基协官网截图
违法获利约23万元 说到这位80后,名叫张毅,出生于1981年8月,2016年7月~2017年3月,担任某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根据2019年7月证监会的处罚公告,其主要存在两方面的违法事实:
其一,在2016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张毅利用其父亲张某芳的证券账户进行了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公司申报。
其二,2016年7月~2017年3月,张毅控制张某芳的证券账户进行“15华联债”“16鄂稻01”“14金贵债”的债券交易。在上述3只债券交易不具备快速有利交易条件的情况下,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张毅在“张某芳”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专户资产管理计划之间交易上述3只债券,为“张某芳”证券账户获取快速交易及价格上的优势。
具体交易如下:
1、2016年10月28日,“张某芳”证券账户卖出“14金贵债”32429张;同日,张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1买入该债券40000张。
2、2016年11月16日,“张某芳”证券账户买入“16鄂稻01”8690张;同日,张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2卖出该债券9000张。
3、2017年2月23日,“张某芳”证券账户卖出“15华联债”108721张;同日,张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2买入该债券147171张。
经计算,“张某芳”证券账户上述交易产生违法所得共计229001.31元。最终,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张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29001.31元,并处罚款25万元。
加入黑名单十年 中基协根据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相关规定,拟对张毅采取“加入黑名单,期限为终身”的纪律处分措施,并于2019年9月23日对张毅作出《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不过,张毅向中基协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其申辩的理由有4条:
第一,其对基金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
第二,已及时将盈利上缴基金公司并弥补专户损失。
第三,违法行为发生后,基金公司已给予其开除的处分并停发其奖金,上海证监局也已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合计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已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四,希望继续为祖国的金融市场建设贡献力量。
但经审理,中基协只采纳了其中一点,那就是对于张毅退赔弥补相关专户资产管理计划损失符合相关规定的纪律处分减免情节,中基协对此项申辩意见予以采纳。
另外三点申辩,中基协认为,张毅作为基金经理有熟悉基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对基金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此外,已受到公司开除处分、停发奖金及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等情况,属于违法行为产生的对其自身不利的后果,与协会的纪律处分无关;而其提出的个人主观意愿同样不影响协会纪律处分的作出。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最终中基协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加入黑名单,期限为十年”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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